一点接入,银企互联,凭证互通| 银行电子凭证互联互通平台支撑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全面推广应用

发布时间:2025-05-23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解决各类电子凭证接收难、报销难、入账难等问题,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档案局、国家标准委、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密码管理局)、中国民航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九部门(单位)联合发布《关于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推动电子凭证全流程无纸化处理。

一、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进入全面推广阶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2022年至2024年,财政部、人民银行等九部门联合开展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工作,充分验证了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实现了降低社会资源消耗、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提升综合治理效能的预期目标,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具备在全社会推广应用的条件。

(一)工作目标

单位配备的会计软件和会计软件服务商提供的会计软件,应当在2028年1月1日前完成升级,达到适配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相关要求。

(二)工作要求

1.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各单位在评估单位自身会计信息化水平及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分类施策、稳步推进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应用。

2. 巩固试点成果,加强精准指导

1)开具端单位应畅通电子凭证开具交付渠道,多方式、常态化开具(交付)电子凭证;

2)接收端单位应开展会计信息系统适配改造,实现电子凭证的接收、报销、入账、归档等全流程标准化、无纸化处理;

3)电子凭证开具分发(互联互通)平台、代理记账平台、票务服务平台、政务财务服务平台等应充分发挥平台“以点带面”的推动作用,为标准的推广应用提供有力支撑。

3. 多层级联动强化服务保障。财政部、人民银行等9部门(单位)深化跨部门工作机制,加强政策衔接和沟通协调,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的推广应用。

二、 标准先行为银行电子凭证应用推广提供有力支撑

《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银行电子回单(试行版)》《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银行电子对账单(试行版)》及金融行业标准《银行电子凭证技术规范》(JR/T 0288—2023)的相继发布,为保障银行电子回单和银行电子对账单的来源可靠、要素规范,提升凭证验签、解析、入账、归档等环节的处理效率提供重要支撑。

标准重点内容:

(一)规定银行电子凭证文件格式、版面样式、数据要素和生成过程,确保凭证体例统一,实现银行电子凭证互认通用。

(二)明确银行电子凭证互联互通平台作为行业级公共服务系统,可开具的银行电子凭证范围包括银行对账单与银行回单。银行回单、对账单等银行凭证电子化后,开具端与接收端经由银行电子凭证互联互通平台统一进行信息交互,该系统实现银行电子凭证开具转接、查询转接、查验转接等功能,可纾解机构多头连接、系统重复建设问题,降低银行电子凭证信息系统建设运维成本。

(三)对银行电子凭证相关系统提出安全要求和验证方法,全方位保障银行电子凭证应用。

三、 银行电子凭证互联互通平台助力各单位低成本、高效率获取符合标准的银行电子凭证

(一)平台定位

银行电子凭证互联互通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在财政部、人民银行共同指导下由国家金融科技风险监控中心会同技术支撑方金电云公司组织商业银行、社会团体、科技企业等按照“共建、共享、共用”原则联合打造的银行电子凭证领域可信数字基础设施,有效解决银行电子凭证接收端与开具端多头连接导致的凭证分发流转难题,构建银行凭证获取的“高速公路”。 

逻辑架构图

图:银行电子凭证互联互通平台逻辑架构图

(二)优势效能

1. 平台有效纾解银行电子凭证领域存在的机构多头连接、接口重复开发、系统重复建设等痛点难点,凭证接收机构与银行间无需再做“点对点”“端到端”的定制开发,仅需按统一报文接口“一点接入”平台即可实现系统互联、凭证互通,整体降低系统建设投入成本。

2. 平台提供标准化凭证文件(支持OFD),遵循《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银行电子回单(试行版)》《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银行电子对账单(试行版)》及金融行业标准《银行电子凭证技术规范》(JR/T 0288—2023),保障银行电子回单和银行电子对账单的来源可靠、要素规范,提升凭证验签、解析、入账、归档等环节的处理效率。

3. 平台贯彻落实数据安全要求,提供全栈信创技术路线,按超高频交易型系统进行规划建设。全面应用国产密码技术,运用加密传输、加密存储,数字签名、访问权限控制等机制,保证了交易信息在传输中的机密性、完整性和抗抵赖性。在容灾能力建设上实现两地三中心、同城双活、异地热备,有效保证服务高可用性。

(三)核心功能

平台主要包含电子凭证开具、电子凭证查询、电子凭证查验3个核心功能,以数据接口的形式提供服务,包含电子回单开具、电子对账单开具、电子对账单下载、电子回单查询、电子回单查验、签约银行查询、签约账户查询等7个数据接口。

(四)服务对象和方式

1. 服务对象:平台服务对象涵盖大型企业集团、各地财政部门及财政预算单位、小微企业、涉农主体以及其他会计主体。

2. 服务方式:平台支持直联和间联两种模式。直联支持单一会计主体接入,企业集团集中接入、财政部门和代理记账平台代理接入,企业集团下属机构、财政预算单位、小微企业和涉农主体可以通过直联机构的系统以间联方式接入平台。

(五)应用成效

自2023年5月正式投产上线以来,平台已完成66家开具端银行、2680家接收端机构投产上线,充分验证了平台的电子凭证交付、分发能力。

(六)平台接入流程

1. 信息登记:与平台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登记接入平台相关信息。

2. 技术对接:按照平台接口规范进行开发,同平台进行接口联调测试,验证接口功能和数据传输的准确性。

3. 业务开通:与开具端银行签署银行电子凭证互联互通服务申请书,完成业务开通。

四、银行电子凭证互联互通平台接入联系方式

平台接入服务联系方式如下(微信同手机号):

华北地区           王女士 18529080122  

华东\华南地区   邓女士 13911890180

西北\东北地区   王先生 13911171154

西南地区            牛女士 13693631989

电子邮箱           eves@nfrm.org.cn

 

注:

华北地区: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含青岛市)、河南省、湖北省

华东/华南地区: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湖南省、福建省(含厦门市)、江西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深圳市

西北/东北地区: 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 (含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西南地区: 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